竞争合作项目旨在为竞争主管部门的官员和欧盟和亚洲专家之间搭建对话交流的平台,讨论最佳实践的方法。竞争合作项目涵盖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东盟成员国: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该项目由三类活动组成
竞争合作项目将讨论竞争法的所有领域,包括程序、限制性协议、卡特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兼并、国有企业和国家援助等问题。
通过该项目,欧盟竞争总司旨在促进监管层面的公平环境,使各个参与国共同受益。该项目为期五年,运行时间为2018-2022年。
竞争合作项目是建立在前期各种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如2010 – 2015年的欧盟 – 中国贸易项目II。该项目组织了各项活动,大力支持中国政府的贸易和投资改革,开展了中欧经贸对话,讨论关于服务、优质的基础设施、贸易的技术性壁垒、农业和SPS,以及海关和跨领域问题,如竞争和知识产权。